11月15日大约晚上2点至4点之间,我晚上加班后下班时7点半回出租屋,发现自己的手提电脑和同事的电脑被盗窃.我马上报警,然后通知了房东来看,当时我自己配的(铁将军大锁)被撬掉,房东防盗门锁完好无缺,我走时门是被我反锁地,明显是被钥匙打开的.片警来后就登记拍照做了笔录.片警和房东说"你马上把门锁马上换掉,你没有监控安全设备,房客太乱等".然后警察又告诉我,"你们自己协商,该房东赔偿叫他赔偿,不许闹事打架等."然后留了电话就走了.我和房东私下协商达成如下.丢失东西折价一万,房东承担六千元责任.其余我自己承担.写有字据.事情过两天来后,房东叫人来说,东莞市没有出租屋丢失东西由房东来承担责任的.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您能告诉我怎么处理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