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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日晚上九时左右,从方正科技园区下班回去的路上被西部公交车撞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10.11.15接到了交警的事故责任书公交公司和遇害者占50%的责任,对受害者太不公平。50%责任该谁去承担。遇害者所在单位和市政单位是不是该承担关联责任。家属接下来要如何面对

交通事故
2010-11-16 08:55:1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亡,应该依据工伤赔偿,具体电话咨询
  • 交通事故责任并不必然是民事责任的承担责任。具体认定责任在法院,你不服役可以申请复议,二在法院阶段申请法院重新认定。
  • 1,可以要求公交车承担人身伤害补偿。
    2,可以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可享受工伤待遇。
    3,两种补偿可以同时享有。
  • 要求肇事方赔偿。
  • 不服事故认定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核,职务行为造成的后果由单位承担。
  • 可以要求肇事司机、公交车公司、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属于工伤, 可以要求所在单位给予工伤赔偿。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 1.若不服认定结果,可申请复核;2.可要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赔偿,各项计算方法不同,建议在律师帮助下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准备证据,然后再索赔。3. 本律师可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制定具体处理方案;代为向有关单位了解情况、取证、协商索赔、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等,符合条件的可选择胜诉或回款后再付律师费。4.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本律师,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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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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