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号中午两点左右司机驾驶中巴客车由北向南行使,前方有一辆大型农用货车,司机鸣号准备超车,前车象路右侧避让。司机开始超车,突然前车向左猛打方向转弯(路左面有一个电子地磅,他向右侧避让是想转大圈上地磅)司机也赶快向向左打方向避让可是两车还是撞在一起了。他没有开转向灯,也没有左侧后视镜。我车上乘客6人受伤,在医院一共花了14000多圆钱全部是我支付的!
事故认定6月20号下午出来了,我负主要责任!我不服,当时和交警理论,他告诉我他也有难处(有领导和他打招呼了,他说划平等责任人家都不愿意),我想申诉。可是所有的材料和证据都在交警手里,我怀疑真实性!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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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申诉是没用的,只能在其后的民事赔偿诉讼中向审理案件的法庭提出你的异议,请法庭重新认定责任。具体操作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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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民事赔偿诉讼中提供证据,可提出你的主张,不过从你所述来看,你方确实应该是主张责任,只不过,可探讨责任比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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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