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国营企业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待遇与同岗位正式职工差距很大,我工作已满10年,计划合同到期后不在续签,请问我能追讨过去2年与正式职工差额部分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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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在实际用工单位实发工资与用工单位同岗位正式职工工资之间的差额,两年以内的,可以要回来。要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方便时欢迎来电话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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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也就是说你享有与单位正式职工的的同等待遇,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另外你已经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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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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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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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