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入厂做保安,单位一直未有给我签合同和缴纳社保.现在单位解雇我,我能得到几年的双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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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劳动合同,从2008年5月,应是双倍工资;
2、未买社保,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违法辞退的,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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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要求3个月的经济补偿,补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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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两倍支付,你2008年4月进入单位,到现在应为2年零6个月,补偿金应为三个月的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给你6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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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已经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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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又要违法解雇你,你可要求以下赔偿:
1、未签劳动合同,从2008年5月,应是双倍工资;
2、未买社保,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违法辞退的,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实际按你工作年限进行赔偿
4、没有提起一个月通知的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你可以按照上述情况先找用人单位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用人单位,如有其他需要帮助的可以来电话咨询,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解释会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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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