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我们姊妹四人合伙在老家农村建了一栋上下两层的砖房共八间,当时审批建房时是以我和弟弟的名义而建并取得政府颁法的房屋产权证两份,一份是我的名字,另一份是我弟弟的名字。在住房分配上。哥哥住在属于我的房产的一边,(他住楼上,我住楼下,房屋中间是楼梯间)。另一边是弟弟和姐姐住,(也是一个住楼上一个住楼下)。现在,我哥哥要卖掉他所住的房屋,我提出要买他所住过的房子,而我父母提出他们也要买(父母主要是给弟弟买)。但是,这两间要卖的房子是在我的房产证上,卖给我是最好的,还能避免以后的一些隐患纠纷问题。我的问题是:这两间房子除了卖给我之外,卖给父母或者其他无房屋产权人能行吗?在法律上来说。我哥哥有权卖房子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