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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9.7.25日与金河印务产生劳动关系,并兼任切纸工职位,于2010.9.10日离职,(因厂方待遇问题7月初已向厂方提出口头离职要求,厂方要求8.15日交离职申请)离职后,厂方把8月份工资扣掉300元左右后10月份5天工资也全部扣掉,现本人欲劳动仲裁解决此事?请问我的工资能否拿回来?

其它综合
2010-11-11 14:12: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