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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们好我是27年的职工。可08年单位从新定岗位工资440 可每月扣除个人三金《按档案工资1800扣的》后我到手只有17元一个月。工资还拖欠5个月才发。这种情况下我无法生活更谈不上班了于是我在9个月后不去上班单位要以我矿工和我解除合同合理吗我等您们神圣的答复谢谢

其它综合
2009-05-29 08:09: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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