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亲戚经人介绍在某建筑工地打工,但未签合同,在下午下班后,从工地离开的时候,由于工地工作的楼梯无护栏无灯,相当黑暗导致从楼上摔下来,做一次手术拿掉了一块头骨,医生说还要做第二次手术,公司一直在支付医疗费,但近期公司一直让我们出院疗养,现在找萧山工伤鉴定部门做工伤鉴定,他们说不属于工伤,不予受理,请问一下这样到底算不算工伤呢,我们要怎么办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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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不属于工伤,不予受理需要出具书面驳回通知。到法院起诉雇员损害赔偿,对伤者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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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还是属于工伤的。如果不认定为不属于工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要求出具工伤认定书,然后起诉雇员人身损害赔偿,对伤者来说,得到的赔偿数额可能更多。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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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劳动关系,就是工伤;如果是雇佣关系,可按一般人身损害的规定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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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