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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老父母,4个子女。 4个子女各有住房,老父母也有自己住房。 老二的住房是结婚那年80年,村里批的块地皮,老父母帮忙建造的房子,房产证是老母亲的。老二和其子女一直住到现在。老父母的其他两个儿子也这样拥有自己的房子。 请问,如果老父母去世,老二的房子是否要成为母亲的遗产,成为众兄弟分割的对象? 如果现在老二和各个兄弟之间及母亲签订协议,声明如果以后拆迁,此房产归老二所有,并和亲戚见证签字公证。将来老母亲去世后,老二凭借这个协议,能否顺利得到该房产的拆迁补偿?

继承
2010-11-07 10: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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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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