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套60平米的住房,因为是一楼,在95年的时候改为了营业网点,对外出租。因为我爷爷是老干部,有优惠政策,于是就把房照(就是房产所有人)的名字改为了我爷爷的名字,现在我的爷爷已经去世了3年了。因为房子一直还在出租,所以爷爷的户口并没有消除,现在的问题是我父母可能要离婚,我想咨询您财产分配的问题,我的问题是-
1.如果房子的所有人的名字还是我爷爷,我的父母离婚,这套房子是不是全部归我父亲所有。(我个人认为我父亲应该属于继承,我父亲有3个兄弟,3个姐妹,因为房子本来就是我家的,他们不会争夺的。我母亲对于这套房子是不是什么也得不到。)
2.如果把这套房子的所有人的名字改回我父亲或者母亲,需要怎么做。
3.如果房子的所有人改回我父亲或母亲,在离婚的话,这套房子是不是应该他们一人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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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你的爷爷名,你父亲几个兄弟姐妹都有权继承。你家只有普通的债权。可以在分割遗产时,要求返还。
二、由本房产的全部继承人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三、应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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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事情较为复杂,建议电话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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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母亲得不到
2、办理继承
3、对,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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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父亲继承的遗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2、可以做一份继承公证,凭此办理过户手续。
3、应当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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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父亲几个兄弟姐妹都有权继承。2由本房产的全部继承人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3你父亲的继承份额应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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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