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国有公司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
改制后每个员工都有了一定的股份。
董事会三人占了51以上的比例。
公司章程规定,三年举行一次董事长的选举。
请问:
1、董事会成员所持股分为终身股吗?
如若第二次选举产生了新的董事长,新任董事长的股份应如何定?前董事长的股份又如何处理?有何法律依据?
2、在举行第二次选举时,投票权以人头为准还是以股份大小为准?有何法律依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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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与董事或董事长是不同的概念。如何选举,要看公司章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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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股权以职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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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您好!1、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持有公司股份即为股东,股东身份不受是否在董事会任职影响,因此,只要公司继续存在、现任董事会成员股东不转让股份,那么他们所持的股份是“终身股”。同样,下一任董事长的股份数量也和他现在持有的股份一致,除非公司增资,下一任董事长也追加出资或者下一任董事长从其他股东手上转让股份,才会发生所持股份数量的变化。2、第二次选举投票权的确定以公司章程为准,法律依据见《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及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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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只要公司还在,董事会成员持有的股份就有效,董事长的也是股东,股东的股份如果没有转让不会因他是不是董事长而变化。
2、两者都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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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持有公司股份即为股东,股东身份不受是否在董事会任职影响,因此,只要公司继续存在、现任董事会成员股东不转让股份,那么他们所持的股份是“终身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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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