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的丈夫在一家国企工作了9年,为公司做了很大贡献。今年三月份公司单方面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妹婿没有同意。后公司书面通知我妹婿接受离岗前审计,并四处散播谣言说我妹婿主动辞职。此事给他造成严重精神打击,致其精神抑郁,病诊断为应激性精神障碍,并住院接受治疗。6月初出院后回家疗养了一段时间,并及时向公司补交了相关住院证明和病假条。后了解到公司擅自停发了他的工资,停缴各项社会保险,封存了他的公积金后,我妹婿病情复发,且愈发严重,出现自闭状况。我们十分苦恼。我们认为这都是我妹婿所在单位直接造成的,应付全部责任。我们多次去单位理论,但每次单位领导都是百般推卸责任,且态度十分恶劣。后来单位领导躲着不肯见我们,并让保安拦住我们不让上楼。现在已经快11月份了,单位始终没有任何说法。我妹妹身体不好,有哮喘病,天气冷了,哮喘经常发作,需要人照顾,孩子上学也要人接受。我妹婿本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他这个样子,他们一家人的生活特别艰难,我们很痛苦。
我想咨询一下,出现这种情况,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我们能向单位主张什么权利?期望大家指点,并渴望得到好心人的法律援助,谢谢大家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