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是*清洗机械厂职工。五年前(也就是2001年)因为单位效益不好,下岗在家。在这五年之中原用人单位发给我每月240元的下岗工资,以及帮我交付养老保险金。原用人单位现已转制。如今,我在其他单位上班。但是一个月前,原用人单位发来书面通知,说生产需要找我回去上班,我因感到事情突然于是回去商讨解决办法。和单位领导谈了半天也没有明确给我答复。前不久,我又收到原单位的书面通知,说我已经旷工半个月,要我立即回去工作,否则将严肃处理。而且,上个月本应由原用人单位发放的240元下岗工资,单位无故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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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下岗工人,单位发放下岗工资,表明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未解除,单位必要时有权利通知你上班,但你上班时,需与单位谈好各项待遇,或者与单位协商好上班时间,如你无意再回单位上班,你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可要求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一个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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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