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亲戚工作时摔伤,导致下半身不遂,现还在医院治疗,基本为2-3级工伤。他是家里的唯一经济来源,现还在医院借助机械维生,老板只出医疗费,拒绝出生活费,现一家人失去了经济来源,根本无法维生。若和老板解除劳动关系,一次要求老板赔偿,可以索赔多少?谢谢各位的大力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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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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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应去认定工伤,待伤情稳定去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您亲戚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可享受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费用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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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是工作时摔伤,可申请工伤,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至于可以赔多少,要根据个案及相关资料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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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申请认定工伤;然后鉴定。
【2】因残疾程度高,赔偿数目巨大,需要结合具体材料计算。
——厦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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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金 = 医疗费 + 误工费 + 护理费 + 交通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营养费 + 残疾赔偿金 + 残疾辅助器具费 + 丧葬费 + 被抚养人生活费 + 住宿费 + 死亡赔偿金 + 精神损害抚慰金 + 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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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