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是10月31日到期,现在已经向上级主管口头提出不打算续签,主管对我进行阻拦。公司之前曾出现对于合同到期人员进行各方面阻拦的情况,现咨询几个问题
1、我的合同时本周日(31日)到期,非工作日,我什么时间办理离职手续合适?可否提前,或者是在周五(29日)还是下周一(11月1日)办理?
2、由于现在找工作公司都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和社会公积金账号,现公司是否有义务为我开具离职证明并提供个人公积金账号(公积金账号由现任公司办理的,本人尚未见过)。
3、如果本人在到期日之后由于公司阻拦导致损失(如因为无离职证明无法与下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等),可否向公司索取赔偿?如何赔偿?
4、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要求我们签订保密协议,当时刚出学校不懂,切公司提出不签保密协议就不签合同。协议中有类似规定”离开公司后半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同类型业务的工作“,这样的条款合法吗?
5、这个问题是额外的,公司在今年初在公司机房安装了“深信服”的监控设备,监视公司员工的在线聊天工具如QQ、MSN等的聊天记录,并监视每个人的邮件信息,请问这是否涉及到侵犯个人权益?如果是的话,是否可以提出赔偿或经由相关部门勒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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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周一办理离职手续,对你来说利大于弊。
劳动合同本身已经证明劳动关系终止。
可以索赔公司过错造成的损失,但不给你开证明一事恐怕很难索赔。
协议是有效的,但应当支付保密费用,否则可以不予理会。
公司里聊天记录不属于隐私,是公司正常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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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双方打不成一致,则劳动合同终止,你们可以提前几天办理相应交接手续。关于离职证明,你可以要求公司开具,你可以向单位索要,,如合同到期后公司对你阻拦,则公司应该赔偿你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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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现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你最好在合同到期后办理交接手续;
二、你只要提供你原先的劳动合同就可以证明你的合同已到期,不用原单位提供证明;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的规定,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赔偿你的损失;
四、若单位没有支付你相应的补偿金,该条款不生效,你不用理会;
五、若单位查看了你的聊天记录的内容,涉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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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合同到期后终止就行,到期后你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因为你的问题没写清楚入职时间,保密协议的约定时间,故后面两个问题不好准确回复你。建议你电话咨询,或到办公室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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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