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离婚时我把价值30万元的家产全给了她(其中包括两套房子,一套新房子,一套旧房子,离婚时新房子还在按揭中,离婚协议也明确规定按揭继续由我付)。可她还逼我给她打了一张40万元的借条,否则坚决不离,后来我还是给她打了这借条。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年,她向法院起诉了我,不知道这个官司输赢如何?我应给她这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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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怎么写的,当面咨询或委托办理最好。如需帮助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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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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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条真实,应该按照协议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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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证明你的说法,你还有机会打遍官司的;同时,诉讼是要讲究技巧的,因此,委托专业律师帮助应诉对于你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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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借条所载借款不是事实,并未发生,因此,你完全可以不给她这40万元。
如有诉讼,请直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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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款事实,你可以胜诉。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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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该40万借款不是客观存在的,但确有您真实签名的借条存在,所以重在举证证明根本没有借款的事实,建议立即委托律师搜集证据,积极应诉!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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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证明借款不属实,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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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