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一家企业,在8月底将到期承兑去银行托收,结果银行已第三背书人收款名称与印鉴不符为由退还此票,但此票已经盖了银行的托收章了,已经没法继续背书转让,现在我因为出证明时疏忽丢失了这张银行承兑汇票,请问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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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尽快向相关银行挂失,并及时向法院申请启动公示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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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示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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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汇票遗失了,直接去出票地银行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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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尽快向相关银行挂失,并委托律师及时向法院申请启动公示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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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地区,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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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示催告。
常州地区,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电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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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