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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份的时候,在公交车上,由于前面的电动车急刹车,公交车不得不也刹车,导致一名乘客摔伤,此乘客73岁,(当时去医院看眼睛,说明眼睛也不好),结果是无名指裂了一个缝,事后车主积极配合治疗,每天都去看望老人,并缴纳所需的医疗费用(有发票可以证明时间和金额),可以说是尽职尽责,在住院期间,老人不仅看好了手指,而且把原本就有的眼病,高血压等疾病都看了个遍,车主也没有提出异议。老人住了40几天院后出院,但其家属拒绝给车主提供老人病历和身份证复印件(就此事已协商近很多次),使车主不能找保险公司索赔。其家属在出院的时候在医院找人多开了住院时间,并扬言还要到外地去看病。一个73岁,有诸多疾病的老人怎么经得住如此折腾,路上出了问题车主该如何处理?其家属不提供资料如何用法律手段解决?在这次事故中责任如何划分?其监护人有无责任?

交通事故
2010-10-21 20:51: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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