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底,我在市中心**大厦买了一间60多平米的电梯房,西北位置。到2010年5月1日通知收房,发现原购房图纸上北面是有窗户的,但现在没有。我们就和开发商进行协商,我们当时提出的条件是要么换房,要么赔损失,因为房屋的光线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当时都未同意,一直拖到8月18日,销售部的人才同意开窗,然后他们又一直拖到现在,那窗也没搞好。10月8日,我向开发商发了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赔付函,结果10月11日上午收到复函,又说不同意开窗,但可以退房。现在距离去年买房,差不多是一年的时间了,房价涨了不少,这个损失开发商怎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