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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的私家车前几个月在岳阳县行驶时刮伤一名摩托车司机,当时我们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诊断为皮肤擦伤,对方住院了一个多月伤早就好了仍不肯出院,后来通过医院才使伤者出院,在住院期间我共支付了医药费10000元左右,(出院时我们未在现场故没有拿到发票),而伤者出院都近2个月了仍推说身体不舒服不肯结案,估计是想多争取误工费吧,请问对待只样的人,我需要怎么办才能尽快结案呢? 我的车虽然买了全险,但刚出过一次事故,估计不能全陪。我需要怎么办才能尽快结案?对此案我会承担多少赔偿?我的驾驶证至今仍在交警那。

交通事故
2010-10-10 10:44: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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