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总价是50万,公积贷款了24万,因卖方急需用钱,先付了28万。公积金贷款现在只能放贷在卖方帐户中,如果24万全部放贷到卖方帐户中,这样的话卖方就会多收2万了,怎么签份协议让他收到24万钱后返回我2万呢?
下面是我写的协议,双方签字是否效呢?
交易时双方签定房屋总价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即50万元。买方公积金贷款了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即24万元。买方只需先付给卖方房款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即26万元,就可以结清房款了。但因卖方急需用钱,买方先付给了卖方房款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即28万元。因公积金贷款放贷只能放贷到卖方帐户中,这样卖方收到买方的贷款24万元整后,就会总共收到卖方钱款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即52万元,超出房屋签定交易价2万元。这多收到的2万元卖方需退还给买方。
双方协定,在卖方收到贷款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即24万元后,在1周内退还给买方多付的钱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即2万元。
特立此协议
(本协议一式2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买方收到多付的人民币2万元后,将手持协议交给卖方,以示协议完成)
卖方人(签字):
买方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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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协议清楚就可以,你写的协议双方签字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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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从内容上看没有大的什么问题,但没有约定,如果过期卖方没有按期归还2万元,应该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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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证明卖方多收2万元,就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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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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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