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动迁母亲自己决定拿钱不要房子,随后买了套两手房,问题是老房子户口上是母亲,我,外婆和舅舅4个人的名字,户口本上外婆是房主。她却自己去办好了房产证没有写上我们4个人的名字就她一个人的,现在我又没法住这个房子,因为买的是两室一厅的,舅舅一间,外婆一间,我没地方住妈妈自己外面和后爸住的一室一厅,我想要回动迁时自己的那份动迁款,可是妈妈不愿意,我该怎么办?现在我是外面租房子的,租了两年了,我承受不了了。我今年22岁是她唯一的女儿,老房子是国家的承租房并不是自己买下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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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动迁时有你的份额,你有权要求你母亲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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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应当有你的份额的,具体可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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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作为安置对象,你应该有自己的份额的,如果和你母亲协商不成,只能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本律师专业从事动迁财产纠纷处理!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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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老公房的共同居住人,理应享受拆迁安置补偿待遇。你可以以你母亲没有经过你同意擅自侵吞所有拆迁安置补偿款,导致你没有获得相应拆迁安置待遇为由,提出撤销你母亲将房屋登记为她一个人的行为,重新将你登记为权利人,或者获得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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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安置人的,可以要求自己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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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分割动迁补偿款,不需要与你母亲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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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