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张,今年20岁,刚刚参加工作,在今年5月份找到一家正准备开业的私人整形医院做护士,并在5月17日办理入职。
当初对方说最晚6月底就会开业。双方商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为1200。试用期过后签合同,工资涨为1500外加保险、补助和提成。但是到8月份一直未开业,对方也并未支付承诺过的试用期后的待遇,并且没有签合同。对方的说辞是卫生局的二审还没过,没有公章,不能签合同,而且医院初期事情多,顾不过来。还安慰说要一步步来,什么都会有的。于是我就在那一直工作了下去。到9月份二审已过,有了公章,医院已开业。但还是未签合同,待遇未变。院方说辞依旧是医院业务太多,顾不过来,要慢慢来。
9.29下午,我突然接到一张辞退通知书,辞退理由是认为我不适合在那里工作,而且护士证的初次注册很麻烦。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没有跟对方签合同,这样突然辞退我 我有没有权利向对方要求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和当初对方承诺过的却一直未付给我的补助与每月增加的工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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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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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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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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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辞退的,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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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该医院在招用人员时还处于筹备设立阶段,但最终已经具备相应的独立法人资格,你与该单位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且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应当追溯到实际用工之日起。该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双倍工资,对于单位无故辞退你,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祝你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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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依法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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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没用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偿和违法辞退你的赔偿金,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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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