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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过世,留下房产一幢,按法律,我,爷爷,奶奶一起最少占有30%。后母没分,并把房产出租,11年共得利20多万,父亲过世时我的监护人不是后母并已年满18周岁。房产名字还是父亲的。现在,后母写了赠与并在公证处公证,当把房产的名字先做成后母的时候,她又反悔。不做赠与手续,并把证拿走。不管她过一段有没有赠与,我和爷爷,奶奶可以要求她把20多万的30%拿出来吗?可以的话,要怎么起诉。

继承
2010-09-27 11:18: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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