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以前是上海国营单位职工,当时单位分给一套租赁房,房卡上是母亲的名字,我的父亲因病去世了,母亲又嫁了个外地的丈夫。二十多年前,母亲退休,后爸有个儿子,想来顶替进我母亲单位,因他是外地户口,无法顶替进上海。母亲出于一片好心,就同意用自己上海户口和后爸儿子外地户口对调,我母亲户口就迁到了外地后爸的家里,后爸儿子的户口才得以迁进上海,顶替进母亲单位。
户口对调后,母亲户口签到后爸处,但母亲单位分配的租赁房卡上仍然是我母亲,现在母亲去世了,但母亲单位分配的租赁房卡上依旧是我母亲的名字。现在这套租赁房正拆迁,后爸儿子已经独自和动迁组签定动迁协议。
问题;
1:我母亲去世后,单位分配给她的租赁房是否属于母亲的遗产?房卡上还是母亲的名字
2:我后爸的儿子是否可以独自享受母亲单位分配的这套租赁房动迁补偿权益?
3:我们兄弟可以要求得到母亲单位分配的这套租赁房动迁补偿吗?
4:我们兄弟享有多少利益,?是否值得请律师来打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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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公房租赁,是可以变更承租户名的。承租人死亡的,变更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2、你们兄弟及你后爸的儿子,是否能享受,要看具体情况,比如是否同住人?再婚时年龄?等等。
3、拆迁的,由承租人享受补偿。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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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没有将产权买下,这个房子不属于遗产
2、由于是拆迁,一般来说要看是否户口在里面,是否同住等,具体的要看情况,然后才好给你明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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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