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人,长期在广东工作,2010年一月乘坐大客车在去贵州的路上,在湖南发生车祸,住院八个月后,经客运公司委托,在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八级伤残,后续治疗费五至七万,建议休息一年。
现在与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我鉴定不合法为理由,称我仍需后续治疗费,为治疗还没终结,就只同意给我三万元后续治疗费,休息时间也只给我半年
我有长期在广东居住,我有村委会的居住证明跟单位证明,可是他也不按广东的标准赔付
以上情况我应怎么办,如果起诉,还需要什么证明文件,我的司法鉴定书是不是合法,是应起诉车主还是保险公司还是车辆挂靠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