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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朋友, 我公司口头说出差住宿的标准是不超三星级,一直以来我住80元的按150来报销,后来公司知道这事,要我退回多报的一千多块钱,还说我这是诈骗行为。我退了多报的并写了检讨书,检讨书中有写明是有欺骗公司的行为和住宿差额明细,就因为这个公司不但不给我任何的补偿,并说要告我,请问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另公司是没有自己注册的,只是挂靠一有工商注册公司,公司没有与我签合同,解雇时没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又没有给我书面的解雇通知书。 我该怎样去劳动局伸诉拿补偿?补偿怎样算法?要那些资料?程序是怎样的? 谢谢!

劳动纠纷
2005-03-06 02:25: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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