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朋友:您好。我在泉州一家公司负责人事工作。因公司规模小,各方面的规章制度也做的不是很规范,加上老板法律意识不强,无奈啊……。现公司有一名在职10年的员工以公司未和他签合同为由要求中止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公司有帮该员工买社保,也有准时足额发放工资,除未签合同外,公司并无其他过错。另外一名工龄7年的员工以公司未和他签合同及没有买社保为由也提出了中止劳动关系的要求并提出经济补偿,双倍工资和现金补交社保的诉求。现这2名员工都委托了律师向泉州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我想知道该如何应对以向老板说明,该赔的还是要赔,以后也会向老板建议尽量按法用工。好了,请问各位:一、是否公司毫无胜算可能?没签合同可以补签免责吗?二、公司没帮买社保的那位员工情况是否严重些?有补救措施吗?三、他们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可以减免一点只做道义上补偿呢?四、各位律师有何建议和对策使公司可以适当的少赔偿点?特别是泉州地区的律师可否针对泉州劳动法执行情况给予解答?五、仲裁后如果对结果不服可否上诉一审及二审?费用多少及谁负责承担?

其它综合
2010-09-14 17:27:3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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