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我所在的公司在东莞凤岗. 26天正班时间. 1:员工基本工资(日薪)是920(含240元的生活费),加班费不管是节假日还是平常都是7元,一般员工平均加班时每天都在3个小时左右(甚者4~5H).请问,这工资体系的设置是否合理?员工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2:我是(月薪)人员,没有加班费的.但是部门主管以生产为由要求我加班,时长是跟生产线同样,基本每天至少2小时以上.星期天基本同样是生产有加班必须要我到现场,如果不加班就罚我款.请问,主管人员要求是否合理,我是否必须执行?如果不是,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 3:我在公司工作了6年,如果我不想在公司继续工作下去,我怎么样做才能得到有利于我的离开方式?(公司每年签一次合同) 麻烦解答,谢谢了!

劳动纠纷
2010-09-13 10:02: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司强制要求劳动者加班不合理,应当按照正常工资为基数支付加班工资。平时加班为正常工资的1.5倍,周末加班为正常工资2倍,法定节假日为3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 公司是不能强制劳动者加班的,你可以在不辞工的情况下提起支付加班费的劳动仲裁。
  • 你们公司存在大量违法的情况.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固定单位存在过错的证据,员工在这种情况下都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等。
  • 你可要求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处理得当,还可得到经济补偿金等其他款项。建议请律师制定方案,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并维权。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相信对你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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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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