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单位工作满2年,未签合同未交保险,今年6月份查出了患有大病,我自己交了高额的医药费,我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单位不承认我是他家的职工,我现在又投诉到劳动仲裁。 我现在应该提出什么具体补偿?(好像有双倍工资,不知道是赔偿多长时间的双倍工资)如果我办病退了,那单位还能给我补交保险吗?如果不能的话还有其它的办法赔偿吗?)
针对我治病花费的高额药费,有相应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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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索要双资,补交社保等。。。。
具体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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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双倍工资是你的月工资×11个月,单位应该给补缴保险,到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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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收集你们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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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