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因与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的判决书并未明确双方有纠纷的地方做出判决。只是判决原告在原有的面积上盖房被告不得无理阻挠。原告在判决书下达后,提请了强制执行,可是法院并未真正的执行,时间达一年半之久。至今未果,可是现因被告又闹到法院,法院居然要求原告主动撤销原强制执行,并称为了阻止被告无理取闹,原告撤销强制执行后,法院就可以不用在管这件事了。请问法院这样要求原告撤销强制执行是否合理,对原告会造成什么不好的结果?原告因该撤销强制执行吗?这件事情怎么办才更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