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没过户的房子我还能要回来吗?原因是这样的:我原有一套房子是我丈夫单位的福利分房,当时他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这套房子卖给了他们单位的同事,现在由于出现了一些事情,把现在住的房子卖了,因此我想问原来的那套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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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争议房屋如果是你们婚姻期间取得,那么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他在你不知情得情况下出卖,要征得你的同意,事实上已经出手,那么这是效力待定得,没经过你的追认的话那个买卖是无效的,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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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遇到这类的情况还是比较多,你可以将你的丈夫、对方都列为被告进行诉讼,确认合同无效;
2、因为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失,对方可能会向你丈夫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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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