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共五个姐妹,老丈人已去世多年,有一座老宅,房契为老丈人名,2007年拆迁,分得3套住房,5姐妹均有供养老母,老母亲动过两次脑瘤手术,双目近乎失明,现住房已竣工,因分歧较大,姐妹失和,其中有两姐妹户口已迁出多年,她姐妹同意,因老宅户主为老母亲,这3套住房以老母亲名字办的手续,问房产证不经过5姐妹同意,会不会做下来,做的是老母的名字吗?询问:如有其中姐姐不经其她姐妹同意,私自变更房产的名字,法律行的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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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办下来的,办你母亲的名字.行不通,侵犯老太太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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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法办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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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经过其他姐妹的同意才可以办理下来,姐妹需要签个弃权声明才可以全部办到母亲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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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