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好友向我借了五万元,当时写了借条.但至今天已经二年了,借款日期为6月2日,约定借用时间为6个月.现我急需用钱,而他却无法还出.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上诉的话, 该欠条有没有超过法律诉讼期限
-
还没有过期,应尽快委托律师帮你到法院起诉,索要欠款.再过几个月,可就真正过期了.
-
暂时还没有超过!你抓紧起诉。
-
你好,根据你所反映情况来看,若借款时间为2008年6月2日,借款期限为6个月的话,你的诉讼时效并没有过。但是,现在债务人无法出现,建议你尽早起诉。不要过了诉讼时效!
-
你可以向他要钱,这样可能会诉讼时效中断
-
你案的诉讼时效期间自2008年12月2日起算两年,故目前没有过时效。可以写好诉状,带上借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向法院起诉。
-
没有过期,尽快到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准备诉状相关证据即可向法院起诉。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