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老职工,1985年参加工作,自工作那天起就住在单位生活区院内.92年我住的那排平房改成家属院,单位领导让未婚单身职工都搬出,于是我搬走了,同一排房还住者一位未婚职工他最终却没有搬走并房改.当时我很气愤,但一个年轻的女子又能怎么样呢?94年单位又一次给没有房改过职工(包括农业合同制)分房并房改,还是没有我的.当时我在外进修学习不知道这事,单位没有理由不给我分房房改,因为我的关系还在单位只是进修学习两年.直到99年单位领导感到愧对于我,才给了我现在的住房,但只让住不给房改.现在我住的这个院面临拆迁.单位领导让我无条件搬出.请问我该怎么办?我一名老职工从没有房改过,在现住的这间公房已住了十多年了.现拆迁在即.我该怎样维权?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请给于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