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被美容院的介绍人拉进一家美容院,做了一次免费美容,之后在他们的游说下办了一张特价的年卡,回家之后,脸部发痒,就觉得被骗了,要求退卡。美容院当时给我一张年卡,和一张类似收据似的名为服务项目协议书的单据,上面有收费金额,和服务简约等,在上面有手写的特价卡不退不换字样,在这张单据上我已签名。我在办卡三天后找到美容院,以上次做过免费美容之后脸部过敏,不适合他们的产品为由,要求退卡,我目前是办完卡后,既没消费,也没用他们的产品,他们以特价卡已注明不退不换为由,只能换项目换产品不给退,我想咨询,消法有规定特价的东西可以不退不换吗,他们单方写明,数不属于霸王条款,作为消费者我不适合他们的产品,这种情况下,是否有选择退卡的自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