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老板把我恶意开除,未给任何补偿。我通过劳动仲裁索要6万余元补偿金,仲裁裁定我赢。现老板将公司资金在仲裁期间转移,并且于两个月前开始了注销公司,目前不知是否注销完毕。同时老板请了律师去法院进行上诉以便拖延时间,目前一审还未下判决书。公司势必会走完二审最大限度拖延时间。
我于公司上诉至法院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是只冻结到其账户几千块钱,证明公司账户已经被老板转移一空。
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但是老板不是法人也不是出资人,如果公司注销掉了,我将来拿着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能要到钱吗?老板这样恶意的把资金转移一空,并注销公司是否构成犯罪,哪个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惩戒?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