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母亲带有20万去女儿家过晚年并有女儿保管,每月再贴350元生活费.女儿同意接受.但到2010年7月母亲生病,女儿不愿接受了.要求3年的照顾费用7万左右,母亲认为太多,要求把20万先还回,女儿不愿意,现在母亲已进敬老园,该通过怎样方法拿回20万呢?请求律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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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有否证据和证人。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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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先头痛协商,仍然不归还只能起诉要求返还,并且女儿是有义务赡养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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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你们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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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母亲的名义起诉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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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首先,女儿有赡养母亲的义务,与钱无关。
2、返还二十万元,要证明给付二十万元的事实,这个你们要有证据才行。
3、方式: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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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只有起诉才能拿回自己的钱。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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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女儿有义务赡养母亲,但要清楚女儿是否为唯一的子女,如果不是母亲可以起诉所有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其次,对于20万元,给女儿保管时有哪些证人?当时如何约定的?这些相关证据对能够取回钱款很重要。情况较复杂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也可委托律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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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参加电视节目《一呼柏应》
2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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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母亲给了20万给女儿,然后起诉让母亲返还;
2、母亲可以起诉女儿,让其尽赡养义务。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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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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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女儿只是保管母亲你的钱,没有权利不返还。
建议聘请律师,通过法律程序拿回母亲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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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证据证明20万确属母亲所有,可以起诉要求女儿返还
2、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如女儿不赡养母亲,也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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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女儿要求返还20万,但要提供当时交给女儿保管的证据。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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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就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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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证据证明20万交由女儿保管,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另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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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儿有赡养母亲的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提供赡养条件或者支付赡养费。
2.如果有证据证明保管事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女儿归还20万。
3.20万是交给女儿的保管的,女儿拒不返还构成侵占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追究女儿侵占罪的刑事责任,并附带返还20万。经自行和解或者开庭调解,如果女儿愿意返还,可以达成调解协议,撤回刑事自诉。利用提起刑事自诉,用刑事责任来增加女儿的压力,女儿会比单纯提起民事诉讼更愿意还钱,以避免承担刑事责任。
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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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母亲有委托女儿代为保管的证据,可以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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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证据证明,如果有证据,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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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