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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9日,曾某是某校的一名老师,因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名贩卖肥料的司机撞车,且主要责任在于司机,教师次要还当场死亡,其家属有13岁的儿子和其42岁的配偶,他的工资为1600,有强制保险。请问应该赔多少?

其它综合
2010-08-12 15:27: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可要求侵权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可以要求两份赔偿,一是工伤赔偿、二是人身损害赔偿,为使权益最大化,最好聘请律师代理。需要请电话联系
  • 可要求交通事故赔偿,如果是工作期间,还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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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