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9年3月在公司上班 一直也没有欠劳动合同 只在2010年1月份发了1个月的工资,其余一直以各种借口拖欠着,我去了劳动监察 监察说我们证据不足,没有明确的劳动关系,让我们去法院起诉,公司是个金矿 在陕西, 老板现在都在北京,这边矿山也就是我们几个人在这 ,我们也都是外地的,所以请您分析下 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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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你可以申请仲裁,但那很麻烦,因为你们没有劳动合同,所以麻烦些。建议你去政府反映一下,效果可能更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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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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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相关证据很难主张,但是发过一个月的工资,这种信息也可以作为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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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胸牌、工作服等,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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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老板不在陕西这个是没有关系的,现在如果单位拖欠工资的话,你可以直接去法院立案,让其支付。以前必须要先劳动仲裁,才能到法院立案,现在不必了,你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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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