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晚上我和妈妈在家,已经准备睡觉了,那会大概将近9点。。。门外有急促的敲门声,我们都没敢做声。。。一会听到有钥匙开门的声音,我们更是害怕,以为遇到贼了,准备报警,只见房东带一名高大的男子进门,还带了2袋刷墙的东西,声称2天后要刷墙,让我们搬家!
我们在这个房子已经租了2年了,开始协议是1年,后来房主说用不上房子,可以一直租用,就口头协议长期租用了,年付费。可准备交第三年费用时,他又说让我们搬家,他要用房子。我们以为他是想涨钱,还主动找他谈,涨租金也可以,他同意了。不到一星期,又打来电话说让我们搬家!
他算不算违约呢?这种行为又算不算私闯民宅呢?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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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租期间,房东不经过承租方的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房间。因为你们的租赁行为没有合同,口头约定在无证据证明情况下,属于无期限合同,房东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但应当给予承租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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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出租方随时可以要求承租人腾房,但是应当给予适当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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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出租方可以随时通知你腾房,但要给你必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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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未经同意私自闯入肯定是不对的,但因未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房东可随时要求您腾房,但应给你合理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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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