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夫妻俩现在关系不好,他现在注册了一个公司,公司是以他个人的名义注册的,法人是他自己,投资比例也是100%的。但是我不信任他,虽说现在是共同财产,现在我想把公司股份分为二个人的,我也要在其中,所以我们自立一份协议书,要把公司股份改为他名下占51%,我名下占49%。这种协议书据有法律效力吗?我想在公司注册后就变更股分比例,为了约束他,所以为此立了这份协议书的,我就想知道这样的协议能对他有压力吗?到时公司注册后,在他个人名下,他若不肯把股份更改的话,我们立的协议有效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