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现在在试用期内,公司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规定: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乙方为服务期满离职的,需赔偿甲方人民币9000元,每满一年可减少3000元。并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乙方不得从事与药品相关的工作,三年内乙方不得从事与公司缓控释制剂相关的研发、生产、检验等工作。
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我提前一月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是否仍需要交付违约金,另外,我真的就不能再从事药品的相关工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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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详情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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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需要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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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公司在你入职后提供了带薪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而且数额在9000以上,公司可以要求你辞职的相关违约金。三年内不能从事相关工作属于竞业禁止方面的规定,这主要看公司是否在你工作期间给予了适当的补偿,但三年的时间约定过长,应不超过2年。如果公司没有支付补偿金则此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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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对你是否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需要了解更多详情才能准确判断,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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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就可以了,不用交违约金,如果公司没有没有给你竞业禁止相关补偿,就不能限制你从事药品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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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