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公司的试用期间,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规定,“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乙方未服务期满离职的,需赔偿甲方人民币9000元,每满一年可减少3000元。并在接下来的一年内乙方不得从事与药品相关的工作,三年内乙方不得从事与公司缓控释制剂相关的研发、生产、检验等工作。” 我想知道的是,我并不想在公司带这么长时间,提前一月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另外,我如果遵照合同上的规定,不从事药品相关的工作,公司是否会给我补偿金? 谢谢。我会在线等待您的答复。

合同纠纷
2010-08-01 22:12: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违约金上限
1200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民法典 651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合同期到了不续签公司要赔偿吗
民法典 914
合同期到了不续签公司要赔偿吗
公司聘用合同期限
民法典 784
公司聘用合同期限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98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2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2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8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14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0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