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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97年4月入广州一家服装公司仓库工作,从普通员工做到仓主任,曾2次到上海分公司仓库协助管理与仓库搬迁,08年12月正式调来上海工作,广州劳动合同解除了,但分公司承认我的工龄,也继续帮我交三金。现在上海仓库经理说我没有工作能力,要同事给我360评估,在评估前就开早会与大家说:现在要把没能力的人降下去,把有能力的人提上来,大家也怕他,就给我评2-3分,假如一个月同事还是对我有意见,他就要降我的职务,他这种做法对吗?假如我没工作能力公司还要我来分公司干吗呢?我可以申诉吗?现在调我来的那位领导只做到8月底不做了,我的事他说不管了,还叫我协商走人,想回广州工作也要降我为普通员工,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我真的想在公司工作,但他们的做法在逼我走人。敬请回复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7-31 16:17: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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