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5年购买了单位福利房,已全额付款,有收据。附加条件,必须工作满五年,单位没给我们做产权证,当时买房的都没有产权证。现在在我要调离原单位。单位要收回我的房子,这合法吗?(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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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叙述,工作满五年是你们合同生效的一个必要条件。如果不满五年就离开原单位,单位有权利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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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需要看你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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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合法,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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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来电咨询,避免材料不全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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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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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以及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要求工作五年,那么单位有权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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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