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5月购买了曲靖城市XX公寓房一套,从入住之今,开发商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整栋楼的装修,今天敲这里,明天砸哪里,噪音,灰尘天天如此,换句话言这一年里我基本是生活在一个工地里,我也曾询问过开发商,既然楼盘没有完全竣工,何必让人入住,可他们的回答是相互理解,这是其一。现在更为离谱的是,开发商居然把卖不完的房间改成宾馆,也就是说,一层楼里有即有住户又有宾馆,整个楼道杂乱无章,开发商这样大规模的住改商,对业主并没有任何的告知,我实在不知道开发商这样的做法,是否对业主造成了侵权,我又该从哪个角度用法律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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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和侵权,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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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逆风的住房没有达到原有的使用目的为由,解除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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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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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的问题挺复杂,建议带上相关的合同材料以及当初开发商的宣传资料等到当地当面咨询律师或者也可以与我联系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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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