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三月租了一间房子,签的合同是到明年二月底,七月26号的时候我把房租交房东了,(按照合同的约定是在八月一号交房租的),但是当初由于一些原因没有让房东开收据,现在房东说要让我搬家,感觉被骗了,说要卖房子,房租也不退,逼急了他说我没交,现在我也没证据证明我交了,但是我们合同上有约定,写的是九月份的房租要提前一个月支付,遇到这样的房东,如果我找律师可以讨回公道吗,还有就是我刚搬过来的时候屋子里面什么都没有,我装了宽带,装了空调什么的,才住了四个月现在弄成这个样子,急求律师朋友可以想个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