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本人在天津西青区**镇购买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期****花城10号楼2单元1102的房子。于去年10月28日办理入住至今,开发商均未能将产权证办理过户给我本人,经多次咨询以上报给房产局登记受理180后方可过户,但当时售房时承诺的是交款3个月后上报,09年年底就可以拿到产权证,今天去他们公司再次咨询回复要等10年年底了,这算不算商业欺诈?而且房屋的客厅和厨房均出现屋面防水质量问题造成的内墙顶棚墙皮脱落,10年2月10日上报物业联系开发商,开发商今年6月25号才修,最近的几场大雨后仍有渗透漏水现象。造成我不敢进行房屋的内部装修和转让。就次两项问题在要求开发商全面维修的同时,我可不可以申请额外经济补偿?
-
售房时的承诺是书面还是口头的?如果是口头你可能就面临举证的难题,开发商没有按承诺办理房产证是违约,你可以追究违约责任。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积极的收集相应的证据。除了要求维修之外,你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造成你的房屋价值损失等的赔偿责任。
-
如果有其他实际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开发商赔偿!
-
起诉维权
-
逾期办理房产证,可起诉开发商违约;房屋有质量问题,也可找开发商
-
可依据合同起诉开发商违约,赔付造成的损失。
-
逾期办理房产证,可起诉开发商违约;房屋有质量问题,也可找开发商,本律师已经成功为相似案例成功代理,可以来电咨询。
-
开发商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需承担违约责任,房产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也有修理,重做的义务。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